国务院授予集团一定出访来访外事审批权
4月14日,云南省人民*外事办公室副主任郝昆到集团宣布省*办公厅《关于同意授予云南省3家国有企业一定出访来访外事审批权的函》,并对相关工作进行调研指导。集团纪委*、省监委驻集团监察专员翁斌,副总经理李志琤出席调研座谈会并讲话。
经国务院批准,集团被授予一定范围内的出访来访外事审批权,即在集团业务范围内,可自行审批本公司及子公司因公出国和邀请外国相关业务人员来华事项,极大地方便和促进集团对外交往和海外业务的发展,同时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因公出国、邀请外国副省部级及以上人员和前*要来访不在本次授权范围内,仍需按现行管理规定审批。
郝昆对集团积极融入国家和云南省发展战略,开展对外经贸取得的成绩表示高度肯定。他说,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权由国务院授予,被授权后,企业可自行审批本单位领导班子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和邀请外国相关人员来华,将有效减少审批层次,缩短审批流程,便利企业进一步对外交往工作。外事审批权的批准,是*支持云南省对外开放和企业“走出去”的一项重要举措。企业外事自行审批权实现了近年来我省企业审批权零的突破,是国务院支持云南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举措,希望建投集团能够珍视获得的外事审批权,充分利用好这一*策,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和“走出去”工作。
据悉,此次被授予外事审批权的单位除集团外,还有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来源:云南建投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纳 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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